园区各相关企业:
《西永微电园2024年度外贸转型升级专项政策资金使用方案》已经西永微电园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请各相关企业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申请资料原件报送至微电园公司310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一、支持范围
(一)加工贸易企业。西永微电园范围内2023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加工贸易企业。本方案所称的加工贸易企业是指开展加工贸易进出口并在取得加工贸易账册后产生加工贸易进出口数据(以海关数据为准),且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额占企业进出口总额的50%以上或上年度加工贸易进出口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二)物流企业。西永微电园范围内2023年度外贸进出口额超过10亿元的笔电配套物流企业。
二、申报所需资料(一式两份)
(一)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3年产值数据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四)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联系人:尹老师、李老师,电话:023—65666667
附件: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4日